吃她的R头(如何诱导对象吃你的小兔兔)
作者:本站作者 人气:其实吃她的R头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如何诱导对象吃你的小兔兔,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吃她的R头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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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诱导对象吃你的小兔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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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中关于R字南京锁有什么故事呢
最先源于SexPistols(性手枪合唱团)的贝斯手SidVicious,他的女友NancySpungen送给他一条琐,只是翻译成南京锁(跟南京没有关系拉):希望锁住彼此的心和他们的这段感情.(不过后来结局很惨呢,Sid杀了Nancy,后来自己也磕药过度死掉)
玩PUNK的人都视SexPistols为教祖,NANA他们也不例外,而且她和莲也与上面提到的两位很相似,所以她送莲缺笑芹锁也就不奇怪了.
Sid和Nancy的故事
四个英国青年—JohnLydon,SteveJones,PaulCook以及GlenMatlock在六十年代末,组成了史上影响力最大的庞克乐团:『SexPistols性手枪』!在适逢英国经济风暴、失业狂潮的七十年代,『性手枪』虽然只存在了短短的两年,却如同排山倒海的龙卷风一般席卷全英,甚而影响到全球,至今只要一提到庞克音乐/文化,马上就联想到『性手枪』。打著反叛、颠覆旗帜的庞克音乐,有些人视之为洪水猛兽;另有些人(特别是蓝领阶级及青少年)则将之奉为圭臬。『性手枪』之所以深入人心,是因为他们以英国社会低层的角度,狠狠地批判当权者及资产阶级;再加上原始粗糙却具生命原动力甚至有暴力倾向的表演方式,以及崇尚虚无主义、高唱无政府失序混乱状态的内容,因此虽然在当时被禁,却依然在地下形成一股势不可挡革命潮流。
在多年后的今天看来,『性手枪』最大的贡献在於把摇滚乐的批判性、原创性与独立性发扬光大并将之传承下去,带起以反叛为精神的庞克文化,造就了后世大量以独立精神的地下非主流乐团。
1977年12月,一个星期日的午夜,纽约。电视上正在播放的是对席德·维瑟斯(SidVicious)的访谈,节目的名字叫“我们的城市怎么了?”。席德的单曲《我的路》(MyWay)被拿来作为开场白,主持人被歌曲逗得坐不下来,席德则笑得最厉害——“真他妈的不错,是不是?”。节目的形式是让观众打电话进来提问,由我们的朋克明星作答,电话铃铃铃地响个不停。第一个电话打进来,这个自称大学教授的人说:“60年代,那些摇滚明星看起来都像是畸形;70年代,这些人就像是妖怪,怎么……”席德恶狠狠地打断他的话:“挂电话吧,跟你自己说去,你这个婊子。”——这就是答案。
下一个电话来自一个文化水平没那么高的人,一上来直接就针对主持人:“为什么你们要做这么一个节目,什么……”席德再一次抢先回答:“跟你自己说去吧,变态!”席德大声打了一个嗝,分贝足以超过协和式飞机,然后他坐回来,用手胡乱搓搓头发,对着镜头做鬼脸——席德现在终于放松了(节目开场前,电视台的人把一束俗气的假花摆在席德面前,席德试图拿掉它们。工作人员没好气地说,“是因为它们干了吗?是吗?”结果席德把它们泡在了一个大水罐里)。
这种状况持续了1个小时,观众提的都是些带侮辱性或很荒谬的问题,席德就一个个报以恶狠狠的回答。
黎明之前
1957年5月10日,一个叫约翰·西蒙·里奇(JohnSimonRitchie)的孩子——即日后的席德·维瑟斯,出生在伦敦,没过多久父亲就丢下这对孤儿寡母一走了之。母亲安妮穷困潦倒,不得已带着孩子来到地中海上一个西班牙属小岛——依比沙(Ibiza),和她的朋友们一直住到1965年。这样也就没什么可惊讶的了,他的升败成长环境自然与众不同,身处母亲形形色色的朋友当中,他最早学会的是用西班牙语大声赌咒发誓。安妮则频繁地换工作,她最固定的工作就是贩卖大麻,她被强尼·诺顿(JohnnyRotten)称为“古怪的嬉皮士”。
席德八岁时母子二人回到伦敦。为了给自己和孩子找到一个栖身之地,安妮听信了朋友的话,以为假装吸毒成瘾就能被救济有房子住,结果假戏成真,自己被毒品搞得神魂颠倒,孩子也被放任得越来越野。可也就在这个时期,安妮再婚嫁给了一个牛津大学的毕业生。这个视席德如己出的好父亲在结婚的同年就去世了——如果他可以活得久一点没准会教育出一个不一样的席德,谁知道呢?
到了席德十几岁的时候,安妮再也管不了他了。他深爱音乐,崇拜大卫·鲍伊(DavidBowie)和T-Rex,模仿偶像穿着夸张、女性化的衣服,行为越来越过激和古怪。SidVicious这个名字前半部分得自朋友约翰·莱顿(JohnLydon,伏毕即强尼·诺顿)的宠物鼠(席德不喜欢这个名字),后半部得自卢·里德(LouReed)的一首歌。他们两人和其他一帮人自称“约翰斯”(Johns),经常出没于伦敦国王大道的一家时尚服装商店,店主叫马尔科姆·麦克拉伦(MalcolmmcLaren)——一个嗅觉灵敏的时尚人物。当1975年麦克拉伦邀请约翰·莱顿参加他组建的“性手枪”(SexPistols)时,席德决定组建一个自己的乐队——“传奇之花”(TheFlowersOfRomance)。虽然乐队里也出了像后来“伪装者”(Pretenders)里的克雷西·海德(ChrissieHynde)这样的明星,可乐队本身却总浮不出水面。之后席德还参加过“苏西克斯和女妖”(SiouxsieandtheBanshees)乐队,做鼓手。当“性手枪”渐渐受人关注时,他就做了“性手枪”最狂热的追随者。
1977年2月,约翰把他介绍进乐队填补离队的贝斯手空缺。他的推荐理由是席德招人“喜爱”的性格和漂亮的长相。这时“性手枪”刚刚做了那期著名的电视“骂人节目”,一下子名声大震。让名声和聚光灯冲昏了脑袋的席德马上答应下来,一周后他学会了弹贝斯。事实上,席德根本对音乐一窍不通,录音时的贝斯部分都是吉他手史蒂夫·琼斯(SteveJones)包办的,而做现场表演时他的扩音器通常是关着的。他曾向“摩托头”(Motorhead)的莱米·凯尔密斯特(LemmyKilmister)请教过,据莱米讲,席德是个无可救药的学生。
1977年初,前“纽约妞”(NewYorkDolls)的强尼·桑德斯(JohnnyThunders)带着他的乐队来伦敦“淘金”,随队还带来了一个年轻的“骨肉皮”——南茜·劳拉·斯庞根(NancyLauraSpungen)。南茜1958年2月27日生于费城,一出生就患有黄疸病,之后麻烦就没断过。因为她哭得太厉害,3个月大就第一次服用镇定剂;4岁的时候看了第一个精神病医生;13岁时第一次吸毒,到了15岁她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
南茜来伦敦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和“性手枪”上床。首先她盯上了强尼·诺顿,但被他拒绝了;然后是吉他手史蒂夫·琼斯,很快也被甩了;席德是她的第三选择。没过多久,南茜和她的毒品一起就把席德搞得神魂颠倒,队友们都拿他没办法。他们的美国“灾难”之行中,在旧金山,席德用贝斯砸了台下一个观众的脑袋;在达拉斯,他在自己的前胸划上“GimmeAFix”(快看我),把自己割得伤痕累累,血从他的脸和前胸一直流到他的黑牛仔裤,他揭开手臂上的绷带扔向观众,把原来的伤口弄得更深的同时露出满足的微笑;去旧金山的路上,一个卡车司机把点着的烟头摁在自己手上向他挑衅,席德就用一把刀割开自己的手,同时平静地继续吃午饭。
和南茜在一起的日子,席德的角色在绅士和野兽间来回摆荡。南茜生病时,他像保姆一样喂她吃饭,每天向她母亲汇报她的健康情况。南茜的母亲回忆,打电话时席德显得有礼貌又害羞。当他们两人访问斯庞根家族费城的家时,席德很随和,充满孩子气。可另外一些时候,席德会虐待、殴打南茜,南茜也向母亲承认身上的伤是席德造成的。
1978年1月乐队解散后,席德来到美国,南茜安排他在堪萨斯和费城做独唱演出,给他定个人发展计划,由于席德自己缺乏信心,最终不了了之,他做个大明星的美梦注定无法实现。席德演唱时模仿强尼·罗顿,只得到一片嘘声。他注定只是一个追随者,永远不会是一个领导者,强尼的影子和南茜的控制让他始终活在别人的阴影里。到那时为止,席德个人事业最大的成功应该是那首《我的路》(我听过的、最搞笑的歌),歌曲是和前队友史蒂夫·琼斯一同在巴黎录制的,一举一动都在南茜的控制之下,她俨然成了席德的保护人,席德像依赖母亲一样依赖她。到了1978年底,这对不开心的情人之间,靠着毒品维持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不稳定和危险,不过至少他们还是相爱的。
黑夜之后
位于纽约曼哈顿的切尔西饭店,可能已经辉煌不再,但它一直是一个受人崇敬的神秘圣地,一个先锋人物们偏爱的天堂,一个摇滚明星世界巡演途中首选的落脚点——马克·吐温曾经在此停留,还有尤金·奥尼尔、简·方达、迪伦·托马斯和鲍勃·迪伦(他第一个孩子出生在这儿),然后是摇滚乐队“杰佛逊飞船”和“感恩而死”。这里的逸闻趣事多得数不过来,最轰动的应该就是1978年10月12日的谋杀案了。席德被指控谋杀女友而入狱,麦克拉伦请求“维京”和“华纳”两个唱片公司为席德出5万美元的保释金,他保证要为席德出一张唱片,并且至少可以赚到10万块。“维京”很快汇款过来,席德被保释出来。在宣布了“性手枪”将用一张圣诞专辑来庆祝席德的回归后,麦克拉伦在他的商店里开始出售新款T恤衫,上面印着“我还活着,她死了,我是你的”。
母亲担心他再出事,就飞去美国照顾他。她为席德提供毒品,然后看着他注射进去,自己才放心去睡觉——这就是席德的母亲,一个疼爱孩子的母亲,一个用毒品照顾孩子的母亲。
席德在给南茜母亲的一封信中写道:“我们一直知道我们将死在同样的地方,我们希望死在彼此的怀抱里,每当想到这些我就忍不住要哭。我向她发过誓,如果她出了意外我也不活了,她也发了同样的誓。这是我对我的爱最后的承诺。”席德的朋友推测是毒品贩子图财害命杀了南茜——当晚曾有2个毒品贩子进过他们的房间——可回头看一看,南茜曾经多次试图自杀,她母亲可以轻易地设想当时的情景,南茜很有可能刺激席德杀了她,以便结束自己的痛苦,并且证明他对她的爱。
有一天晚上,饭店侍者目瞪口呆地发现浑身湿漉漉的席德挥舞着小刀割自己的手臂,同时尖叫着说:“我要和南茜在一起!”12月,因为和帕蒂·史密斯(PattiSmith)的兄弟托德(Todd)在夜总会打架,他再次被捕。麦克拉伦这次有点儿犹豫不决,他觉得这是席德远离毒品的好机会,不过最后还是出钱再次把他保释出来,这是1979年2月1日。
当晚,席德在格林威治村的公寓里和朋友们庆祝自己重获自由,近2个月没碰过毒品的他这次想让自己好好享受一下,对不良反应他根本没在意。午夜过后,恢复过来的席德,又用了在母亲的钱包里找到的毒品。第二天母亲发现儿子因为吸毒过量死在了床上。在他的护照里发现了一张字条:“我们有死亡契约,我必须守约,请把我埋葬在我爱的人身边,连同我的皮夹克、牛仔裤和摩托靴。再见!”发狂的安妮拼命给南茜的母亲德伯拉·斯庞根(DeborahSpungen)打电话,问能不能把自己的儿子同她的女儿合葬,德伯拉惊讶地拒绝了。可这是席德最后的心愿,于是他火葬后几天的一个晚上,安妮悄悄爬进宾州的“大卫王犹太公墓(KingDavidJewishCemetery)”,把儿子的骨灰撒在了南茜的坟墓周围。
席德究竟是死于自杀还是意外我们无从考证,谈起这些安妮也只会淡然一笑,然后递上一张小纸条,标题是“南茜”,上面席德潦草地写着:“我的小女孩,你所有恐惧都逃不出我的双眼,拥你入我臂弯带来欣喜无限,曾吻去你的泪水,但现在你人已不在,除了痛苦只剩空虚一片,如果不能为你而活,人生对我毫无意义可言。”
歌迷都认为席德的死是朋克精神的终极表现,是他甘心成为朋克运动牺牲品的标志。他的魅力可以和詹姆斯·迪恩与玛丽莲·梦露相比,而事实上他们都是失败者,是社会的牺牲品,这种死亡毫无光荣可言。
一张叫做,《席德演唱》(SidSings)的独唱专辑在他死后由维京唱片公司出版,收录了《大家来吧》(C'MonEverybody)、《别的东西》(SomethingElse)等歌曲,当然还有翻唱自保罗·安卡(PaulAnka)和富兰克·西纳楚(FrankSinatra)的《我的路》。1986年亚历克斯·考克斯(AlexCox)导演了电影《席德和南茜》(SidandNancy)。强尼·诺顿评价道:“表演席德的家伙还不错,但也只是一种舞台表演,和真人比差远了。”真人?那“真人”又是怎样的呢?即使是席德的朋友和熟识的人对他的回忆也是相互矛盾的——迟钝,聪明但不善表达,敏感,有破坏性,善良,暴躁,被动,还有暴力——最统一的形容词应该就是“麻烦”了。
“有的人喜爱他,有的人认为他是妖怪,但是真正的恶人通常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考克斯说,“我想电影把席德和南茜浪漫化了,但并不是要赞扬他们,因为这里毫无光荣可言。”电影里有一个细节——在妈妈到来之前,席德拼命地把南茜弄乱的房间整理干净,因为他为南茜的不修边幅感到害羞。
席德死后,南茜的母亲在为女儿出的书《我不愿如此生活》(AndIDon'tWanttoLiveThisLife)里写道:“(席德死了)噩梦终于结束了,我们要搬到别处住——那里的房间南茜没有住过,椅子她也没有坐过,到那时我要为我的宝贝女儿真正痛哭一场。我和她父亲要为吸毒的孩子建立一个基金,这对于南茜来说太晚了,但可以给其他类似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一个希望。”她还相信席德不是凶手,“我把席德当成是一个伙伴,我认识他很久了,他一直是一个旧派的人。我对所有发生的事都不会发表看法,因为这与我和他无关,他只是被人操纵了——这才是所有的问题。席德不会杀南茜,绝对不可能。”
除了南茜母亲的书,还有很多关于席德的书。1992年由凯斯·贝特森(KeithBateson)和艾伦·帕克(AlanParker)合著的《席德·维瑟斯的生与死》(SidVicious:TheLifeandDeathofSidVicious);2003年马尔科姆·巴特(MalcolmButt)的《摇滚明星席德.维瑟斯》(SidVicious:Rock'n'RollStar);最新的是艾伦·帕克独立完成的《生命飞逝》(ToFastToLive),今年4月15日出版。
今年是席德去世25周年。这么多年来,人们一直喋喋不休地争论他的行为和爱情,谋杀和自杀。席德注定会一直给我们“捣乱”下去,过去、现在还有将来很久……
中文名称:席德与南茜
英文名称:Sid&Nancy
别名:崩之恋
资源类型:DVDRip
发行时间:1986年08月29日
电影导演:亚历克斯·考克斯AlexCox
电影演员:
加里·奥尔德曼ChloeWebb大卫·海曼DebbyBishopAndrewSchofield(I)埃克桑达·伯克利派瑞·本森TonyLondon山迪·巴朗西·理查森
地区:英国
语言:英语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之一。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镇辩运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三篇,欢迎大家阅读,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一】我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却对我的一生一无所知。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高尔基曾说过,茨威格是一个倾向于悲剧性的艺术家,而在他之前还没有人这样深刻地怀着对女人的惊人的慈悲之心描写过爱情。他选择了最艰难的文学主题,可他笔下演绎的爱情却拥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与光辉。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以一种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笔调刻画一位被遗忘的“陌生”女人临死前向她心目中那个天神发出深沉的爱的宣言。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种悲伤的叹息,这种爱到绝境的无奈是信的首句。作者以他细腻精确的语言和与人物融为一体的心,在默默诉说着那位陌生女子的柔情、爱恋和缱绻缠绵的思念。
“我在大门口千百次等待过你,总在楼梯上偷听你的脚步声。”是的,正如她说的,“我整天什么也不干”,只是坐在冰冷的门廊前耐心数着他回家的钟点。日复一日,她犹如跌进爱的深渊。不幸的是,母亲的再嫁迫使她与R分离,不能再借邻居之便接近观察R了。而那离别之夜,她奄严寒冰冻里足足等了R一夜,想向他表白心迹,结果换来的却是心的破碎——R和另一个女人相拥而归。
即使受到如此巨大创伤,她在离开R后,一心仍全维系在R身上。她拒绝外出,拒任何人御梁于千里之外,她只想在心灵深处与R单独在一起,不愿分心。一个孤独少女以这种爱的痴狂折磨自己,以至是悲惨绝望的狂热。茨威格的自然而近于本真的文字里,流露出他悲天悯人的情怀,行文笼罩在一种淡淡的却深入骨髓的忧伤里。
她终是受不了思念的煎熬。于是,她义无反顾地与父母决裂重回R所在的城市。她每天在商店辛苦工作,而邻街是R的居所。每一次她抬头望向窗外,只是单纯地希望能远远地用她的目光搂抱R的脸。下班后,她常常在街上来回走,渴望能有一次与R的重逢,就像真实再现席慕蓉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一样:“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命运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垂青了她,让她与R擦肩而过,更惊喜的是R似乎被她的光彩夺目所吸引,驻足与她交谈,并用他特有的那种仿佛把对方紧紧拥抱起来的勾魂摄魄、脉脉含情的目光注视着她。
尽管R早已不记得她就是那个邻家女孩,她仍心甘情愿地为这次相遇奉献了她的全部。而R只留给她几朵白玫瑰,可却是她一生的记忆——每年R的生曰她都会匿名送出一束白玫瑰。当然,这次相遇也带给她意料之外的喜悦——她有了R的孩子。她知道R是个一往情深却爱不专一的人,只喜欢轻松愉快地游戏人生,不愿去承担责任或牺牲什么,于是她将一切守口如瓶。可是好像孩子承载不了她的爱,很快因患流感而被天使带走,她也不幸染上恶疾。
只有在这个彻底绝望的时候,她才怀着将她燃烧成灰烬般的热烈而无望的爱,向R发出来自肺腑的深情,并低诉着过往。这是一位女子生命垂危之际的告白,是发自内心和口唇的痛苦告白。像普希金的诗“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可她一辈子忍受这种不为R所认出的命运,随着这种命运而死,一直没被认出来。
小说的结尾如晶莹的水晶、琉璃,充盈着轻轻浅浅的蓝色。R在看完那封信后,双手哆嗦。他只隐约感到这一切仿佛是在梦里发生。而那陌生的女子,她飘忽不定,却热烈奔放,就像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茨威格让故事到这里结灶漏束,可我却如海子所言“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这份爱情扎根于我的心底,开出花朵,散发出芬芳……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二】你,和我素未平生的你:
你不认识我,甚至我也不认识你,只是偶然读了“你的一封信”,关于你的爱情,关于你的一生。在我的眼里,你是个为爱情疯狂的女人,我既觉得可怜,又有一种敬意。
我感受到你炽热的情感,在新的开始便读到那种热烈的味道。你的灵魂也害怕孤寂,可是却生出这种孤勇,将所有的情感倾注于一个对你一无所知的男人身上,他无法回应你,因为他完全没有记住你,甚至应该说他完全不认识你,仿佛你是居住在另一个空间和时间的人,不会有任何的交集。所以,你炽热的情感注定只能沸腾自己的世界、自己的一生。
我看见你神经质的固执,否则你怎么会在还未见过一个人便埋下爱情的种子?否则你怎么会以为一个小小的黄铜窥视孔便是你张望世界的眼睛?否则你怎么会在离开的那两年用意念困顿自己?否则你怎么会不顾一切回到可以凝望他的城市?否则你怎么心甘情愿甚至是以苛求的姿态与他在一起?否则你怎么会出卖肉体只为了让他与你的孩子生活得干净且奢侈?否则你怎么会放弃爱慕者的求婚,只为了保持自己的自由等待一份几乎不可能的召唤?否则你怎么会年复一年,将他的生日当做重大的节日来庆祝,献上一束不署名的白玫瑰?我看见,你把自己当做祭品,甘愿将身心、整个一生奉献给他,并且永远都会原谅他对你的所有陌生和遗忘,不愿意给他一丝责任、牵绊和忧虑,只愿意他想起你的时候,怀着爱情和感激。你说:这是爱情。
你其实比谁都敏感,并且心灵剔透。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能感受到他的双重性格,透过窥探来的信息——举手投足、嬉笑谈话、社交圈子等等,分析出一个完整的他。你是一个适合爱情的女人,但却在你的字里行间,感受这份爱情对你的占有。如果我想说,只是这份爱情不适合你,或许你会用那种轻松的、甜美的、满怀感情的声音告诉我:“不,我的爱情适合我。”
爱情,是人情感当中重要的一部分,但如此固执地将爱情放大为一生,我却心生恐惧。爱情不是依托,不是圆满,而是自身本就圆满,因为爱情而更加圆满。但也许,执着或者不执著,都是合理的爱情。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三】前段时间读了茨威格的《人类群星闪耀时》,被里面某些章节(例如《拜占庭的陷落》、《亨德尔的复活》还有《南极争夺战》等)所描绘的人类特定时刻所展示出来的光辉无比的信仰和精神所深深感动。看完这本书之后软件对应地推送了茨威格的其他作品,其中就有《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是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特别为中国读者所熟知,国内还翻拍过中国版的电影和电视剧,由知名演员拍摄完成播出,口碑和票房都还不错。在我的印象里茨威格的作品应该只有这一部中短篇小说在国内有这种程度的翻拍和演绎,足见这本小说在国内的影响力之大。
我第一次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在差不多快20年前,那时候还是个单纯不懂事的小学生。在那个物质和精神都十分贫乏的时代,读小说大抵可以算是一种比较高端的精神享受。家里面有个书房,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我每天放学就在里面翻书看。刚开始只是放学了看,后来发展到把书偷偷带去学校,上课的时候也藏在桌子下面看,然后回家吃饭的时候一边吃也一边摆一本书在旁边看。
然后有一天发现一本叫做《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小说,当时根据书名还默默地猜测了一下这会不会是本黄色小说(为自己当时的脑洞所折服)?!因为有一次公然在吃饭的时候看《红楼梦》被我妈发现,然后说我小小年纪看这种书不合适(其实我当时根本没看懂里面少儿不宜的部分(摊手),以为我妈是在反对贾宝玉和林黛玉早恋)。所以对于某些我自己界定的含有早恋情节的“黄色小说”,我会采取很多特殊方法躲着看。
我特意挑了一个父母都不在家的周末,把自己一个人锁在书房里,摊开一些课本儿做掩护以防爸妈突然回家,然后躲在课本儿后面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那是我孩童记忆里面读到过的印象最深刻的书之一(另外两本一是偷看的我妈摘抄的一个笔记本里面的悬疑小说叫《303号房间的秘密》;另一本是卡夫卡的《变形记》)。我完全没有想到一开始情节就很紧凑,展开得很快(我那个时候最讨厌看有些书前面描写景色介绍人物背景就能扯100多页那种),才刚读了没多少就已经可以很深切地自我代入到那个给作家写信的陌生女人的叙述和感受中。
在读这本小说的时候,我一直默默地希望自己可以读慢一点,希望这个可怜女人的际遇可以有好的扭转,希望作家有一天可以认出她来,爱上她,甚至和她一起生活。当时还是一个孩子的我,被小说里面茨威格所描写的那个可怜女人的悲惨遭遇所打动,为她对作家毫无条件的一往情深而叹息。特别是读到她最后一次带着羞愤和耻辱离开作家的家,撞见作家男仆的时候,我发自内心地为她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到最后小说结束的时候,我本来以为作家知道这一切之后大概会痛哭流涕地纪念这个他生命中没有太多存在感的陌生女人。结果结尾处戛然而止,一切都停在了那个空空的蓝色花瓶和突然而起的一阵穿堂风中。我当时觉得心里面简直堵了几个大沙包,恨不能自己给他再补个几万字的大结局来舒缓我心中的悲伤和郁闷。
我小时候读过好多书(很惭愧地发现我到目前为止的人生大部分的好书都是在一个孩子的时候读到的),受年龄、知识积累和人生阅历的限制,很多书都是囫囵吞枣地草草扫过,并没有在当时的头脑中形成特别深刻的印象。
但是这本书就像是用刻刀刻在了我的脑海中,所有的情节和当时阅读时的感受,还可以很清晰地回想起来。有此可见茨威格在刻画女性情感和内心的描写方面确实是个伟大的大师,作为一个男性作家,却可以用这么细腻的笔触写出让女性可以自我代入的故事,震撼人心。
看完这本小说之后,我郁闷了好长一段时间,这本小说简直都快颠覆我当时幼小心灵中对爱情的所有认知了。一个十来岁的小女生,一个靠看童话故事里面“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的小姑娘,终于知道了原来成人世界里面的感情这么复杂,爱情的结局原来可以这么凄凉和悲惨。
然后差不多快20年之后,昨天我又重读了这本小说,重温了里面的各种细节。由于大致记得所有的情节和结局,在重读之前,我的脑海中只有小时候读完这本书时的震撼感和现在回想起所有情节的不可思议感。在现在我生活的这个时代,女性已经不是男性的附属,已经是一个平等的概念,不存在需要某一方卑躬屈膝地需要另一方的施舍来维持的一种感情。我在读之前想着现在的我一定不会再相信世界上会有这么傻的陌生女人,默默付出自己的一生爱着一个根本不知道她存在的男人。
不过在重读的过程中,我还是会渐渐被文中的那个陌生女人所打动,茨威格很令人信服地描绘了各种细节告诉读者这个女人是如何从一个孩子开始被那个作家慢慢吸引并爱上他的。我再一次被这个陌生女人的悲惨命运所深深打动,我甚至在脑海中给那个被女人爱慕的作家补齐各种有血有肉的特征,让他的魅力更真实更有说服力一些。在茨威格的笔触下,我仿佛又走入了书中,成为了那个正在写信的陌生女人,随着她的自述经历着她人生中和作家有所交集的那些短暂的瞬间,为她心情的跌宕起伏而产生同样的感触。
读到最后的高潮,结局再一次戛然而止,只留下了一股淡淡的忧伤。已经死去的女人就像蓝色花瓶中已经消失的白玫瑰,永远也不会再回来,那突然升起的一阵穿堂风,也只能撩动那沓厚厚的信纸,提醒作家在他的生命中曾经出现过的这么一个女人。
OK,关于吃她的R头和如何诱导对象吃你的小兔兔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